新晃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,居湖南“人头形”版图的“鼻尖”上,东连本省芷江侗族自治县,南、西、北三面分别与贵州省天柱县、三穗县、镇远县、玉屏县及万山特区毗邻。全县辖7镇16乡297个村,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,居住着侗、汉、苗、回等26个民族,总人口26万,其中侗族占80.13%。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侗族自治县。新晃人文历史悠久。旧称晃州、晃县。据文物考古发现,距今5至10万年前,新晃境内就已有人类繁衍生息。秦汉时期属夜郎国治地,唐宋两朝曾置夜郎县,历时287年。夜郎文化积淀深厚,被费孝通先生誉为“楚尾黔首夜郎根”。新晃区位交通独特。历来素有“湘黔通衢”、“滇黔咽喉”之称,是湘黔边界重要的商道和物资集散地。株六复线铁路、320国道和正在修建的上瑞高速公路横穿县境,省道、县道、乡道横通纵接。县城距铜仁大兴机场80公里,距芷江机场60公里。程控电话、移动电话遍布城乡,现代通讯网络已经形成。新晃自然资源富饶。森林资源丰富,森林覆盖率达66.6%,除盛产天麻、杜仲、吴茱萸等名贵中药材外,红豆杉、右旋龙脑樟等名贵树种呈群落分布,为“国宝”级森林资源。重晶石、钾、铅、锌等矿产资源蕴藏丰富,其中,钾长石储量9亿吨,重晶石储量2.8亿吨,为全国特大型优质矿床。水能资源丰富,是全国100个首批电气化县之一。农畜产品丰富,特色鲜明,湘西黄牛等优良畜产品产量较大,享誉周边省市。